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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债务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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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很多人在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都有一个法律误区,大家会认为亲人之间的债务,在家属之间是需要共同去承担的。债务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请看下文。


一、债务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主张债权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但对诉讼主体的确定、案件的审理范围及责任的确定,实践中的处理却不一而足。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债务由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配偶在共同财产范围偿还。

(一)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担保财产

“根据债法的一般原理,债具有平等性,亦即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排他性,对债务人拥有的债权,不以其成立的先后而有优劣次序的不同,均平等地受债务人全部财产的担保。这就是债法上的一般担保的理论。”

1、“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学上称之为‘责任财产’” 。

2、在这里,“责任财产”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死亡债务人配偶是以债务人之一的身份承担偿还责任的。当然,这里的担保,只是意识状态的担保而不是担保法意义上的担保,不具有优先受偿权。没有这种担保的债务,充其量是一种变相的赠与。

(三)死亡债务人配偶的连带责任。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关的当事人进行问题的处理确实存在不小的麻烦,一旦当事人死亡,就会陷入一定的困境,因此在有关的法律运用上需要自己的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直系亲属的了解,这样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有着法律上的支持,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保障。


二、人死了债就不用还了吗

债务人死亡后仍然需要以其遗产对债务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了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债务人有遗产的,有接受继承的继承承担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以上是关于债务人死了是否要向家人要债务还吗的相关知识,本文除了涉及到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之外,还涉及到了遗产继承相关的法律概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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